(一)為所在協會會員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咨詢和維權指引。
(二)配合廈門中心收集、整理和反饋本協會會員企業在競爭中遇到的知識產權情況、問題、信息等。遇有知識產權糾紛可向廈門中心報告,并協調中心予以支持或解決。
(三)接受廈門中心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每半年向廈門中心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四)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接待登記、檔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的規章制度,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五)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舉報投訴業務工作的宣傳。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方針、政策,維權援助中心的職能,維權援助范圍、條件和程序,舉報投訴范圍、途徑和程序。
(六)在“廈門市會展業公共信息服務平臺”開設“維權中心”專欄,發布知識產權維權相關政策法規、服務事項、維權信息等。
(七)在全市國際性展覽會舉辦期間設立知識和維權服務臺,申請中心派維權律師值班(協會不支付費用),提供義務服務。